養殖業整治,那五項措施是養殖戶必須知道的?
養殖業污染近年來日益嚴重,已經成為影響農村環境的主要問題之一。
在實際工作中筆者發現,養殖業污染難以遏制的原因主要有4條:一是法律法規意識淡薄。二是處理設施運行未到位。部分養殖場盡管安裝了污水處理設施,建造了沼液池,但是考慮到運行成本,未對相關設施進行有效使用。三是缺少技術指導和經驗交流。很多養殖場業主憑借自己的經驗進行養殖,沒有聘請專業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指導,難以進行規范化管理,養殖場業主之間也缺少學習交流。四是養殖場排查難度大。
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,筆者有如下幾點建議。
一是實現多部門聯動。針對養殖場較偏僻和隱蔽的特點,環保部門應加大排查力度,轉變執法方式,編織一個覆蓋面廣、聯動高效的排查網絡。可與村委、鄉鎮等部門聯動,進行地毯式排查,全面掌握周邊養殖場的情況,做到不漏一村、不留死角。對違規的養殖場,要依法進行專項整治或者關停處理,嚴厲打擊偷排、漏排的行為。同時,讓群眾參與到排查和監督的工作中來,認真收集他們所掌握的信息,及時進行調查處理。
二是做好指導和服務。環保部門除了采取處罰等手段,還要加強指導和服務。對于存在問題的養殖場,要先進行警示和教育,讓他們意識到違反法律法規的嚴重性。每次排查工作結束后,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歸納和總結,制定養殖業環保工作指南,內容包括排污口設定、沼液科學使用、環境應急等,分發給各個養殖場。同時,還可以借助微博、微信等多種渠道,及時回答養殖戶的相關問題。
三是構建環保信用評價體系。引入環保信用評價體系,為每一個養殖場建立檔案,進行環保信用評價,信用評價等級與貸款、審批、土建等內容掛鉤,以此約束每個養殖戶的行為。要對環保信用評價體系進行動態化管理,依據整改情況和近期狀況,進行升級和降級,切實起到激勵作用。
四是加強環境法律法規宣教。讓企業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,是底線。環保部門要積極開展環境法律法規宣傳工作,提升公眾的環境意識。可通過展板、宣傳冊、網絡等多種形式,將較專業的條文內容以更喜聞樂見的方式傳達給公眾。也可以結合具體案例,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。
五是成立養殖協會。有條件的地方,建議成立養殖協會。成員之間要經常進行經驗交流,特別是要挖掘各個養殖場較好的環境管理經驗,相互學習借鑒。組織環保知識、養殖專業知識交流學習活動,聽取大家遇到的困難,一起解決問題。同時也要借助協會,發揮自我監管的作用。通過制定環保自律規則等,向成員發出環保自律倡議,號召大家共同遵守行業道德,保護生態環境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